2005年10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六版:法苑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擦亮古老文化的“金字招牌”
从首届西泠印社艺术节看文化品牌发展的法律保护
见习记者 李稹/文 陆国庆/摄

  昨天,为期4天的首届西泠印社国际艺术节落下了帷幕。作为首次参加西博会的项目,这次艺术节不仅让篆刻这一古老艺术再度赢得了极高的关注度,更引起了我们对这类古老艺术产业新生的思考。
  本次艺术节的主办单位——杭州西泠印社,是我国研究金石篆刻历史最悠久、影响最深远的学术团体,如今,她正在经历由学术社团向现代企业的角色转换。
  西泠印社擦亮文化“金字招牌”的尝试,堪称我省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生动实例;然而这条发展之路也不平坦,艺术品牌的保护成了当务之急。
    
  艺术品走向国际需补法律课
  10月15日至18日,浙江展览馆内墨香幽幽,这里是首届西泠印社国际艺术节的主会场。
  漫步其间,除了那浓浓的文化韵味,记者最真切的感受就是“国际化、开放型”——参展作品来自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的全国各地和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及美国、法国、加拿大等有西泠印社社员分布的国家。
  一圈走下来,记者大饱眼福,金石篆刻或书画艺术都显露出艺术家不俗的功底。然而,老艺术家们对他们的作品却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让记者对艺术品接轨国际市场捏了把汗。
  展厅中,“博石缘”展出了它的特色鸡血石印章,只见章头盘龙飞凤,甚是好看。据了解,店主傅先生更拿手的是将山水画篆刻于鸡血石之上,每一面都是一处山河,雅致中透着磅礴。
  可当记者问起这些精致的艺术品的知识产权有没有保障时,傅先生却一脸茫然:“篆刻也要知识产权保护?这个好像从来没想过。仿我作品的人肯定有,我有时也会用别人的画来做摹本雕刻,不用追究这个吧。”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其他几位展主中,这样的想法成了“绝对主流”,几乎没人想到要保护自己作品的知识产权,也觉得在篆刻中描摹他人作品“不稀罕”。
  其实,关于文化艺术的国际侵权案例在中国已有发生,2002年2月,北京某著名书法家就曾将擅自使用他书法字体的美国道琼斯公司告上了法庭。西泠印社社委会副主任钱伯皓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艺术品市场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没有像国外那样形成拍卖、画廊、经纪人三位一体的合作产业链,很容易就会出现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看来,在我国艺术品市场还不成熟的今天,无论是艺术作品的创作方还是使用方,都有必要给自己上一堂“法律课”,加强对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老招牌遭遇现代知识产权冲突
  “知识产权保护真的很复杂。”钱伯皓之所以有这样的感叹,和西泠印社前段时间刚结束的一场“招牌之争”有关。
  也许孤山脚下的西泠印社太过著名,很多人都不知道在上海也有家西泠印社。这家也姓“西泠”的企业并不是冒牌货,有着百年历史的上海西泠印社和杭州的西泠印社系出同门,它是西泠印社发起人之一吴隐开设的,早年就用于经商,也使用“西泠印社”的商标进行商业活动。
  2000年,上海西泠印社却以杭州西泠印社使用的“美丽”“箭镞”商标侵犯了其商标权为由,将杭州的“老大哥”告上了法庭。他们在诉状中称,他们是专业生产印泥的企业,其注册商标“美丽”“箭镞”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至今仍在法律保护期内。但杭州西泠印社销售的印泥上也使用相同的文字,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违反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上海西泠印社造成极大损失。为此,上海方面要求法院判令杭州西泠印社立即停止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毁现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名称的印泥,赔偿人民币10万元,并登报公开致歉。
  杭州西泠印社则认为,“美丽”“箭镞”并非哪家企业所专有,而是印泥行业特有的工艺色泽及原料的专用名称。按照商标法规定是不得注册为商标的。他们据此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不当注册的申请,并申请中止审理,待商标权属水落石出再作结论。
  历经5年,前不久,这场官司最终以双方共赢的方式达成了和解。双方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体现诚意,互谅互让”的原则,决定在印泥产品的开发上进行技术等领域的相互合作,共同使用“西泠印社”的商标。
  尽管这场历史遗留下来的商标之争已告一段落,但对钱伯皓来说,今后是否会出现“后遗症”依然是他所担心的:“这真的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查遍了所有的法律法规也无法给出一个完满的解答。古人怎会知道创造出两个‘西泠印社’会在现代商品经济中带来一连串的麻烦事呢?”
  近年来,张小泉、楼外楼、知味观……这些老字号们都遭遇过类似的商标大战。以南宋诗人林升诗句“山外青山楼外楼”而取名的楼外楼菜馆,自1848年起便立在了西子湖畔。可当他们想进沪开“分号”时,却不料上海街头早已开出两家“楼外楼”,且都宣传自己是“杭帮风味”,不知情者还以为它们是杭州名店“楼外楼”的分店或合作伙伴。杭州知味观欲进军上海,也遇到过相似情况。

  使好文化品牌拓展的双刃剑
  经历过商标战的西泠印社不敢怠慢,已经在20大类可能涉及的商业领域内注册了商标。也对无形资产比如手工配方、手工传承方面的技艺以及企业的外观、标志进行了保护。目前,西泠印社已经顺利成为浙江省“知名商号”,为这个老字号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我们还将申请国家驰名商标的头衔,以争取更高层次的法律保护。”钱伯皓说。
  商号是企业名称最核心的部分。由于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只把商标当作基本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没有把商号权放在同等地位上看待,一些企业便将知名企业的商号作为本企业名称的注册使用。省工商局“知名商号”认定计划就是为了弥补这种法律上的不足而进行的,截至今年6月,全省已拥有363件知名商号。
  不过,“知名商号”仅在对付浙江省范围内出现的仿冒行为时有用,出了浙江,老字号被侵权的麻烦仍难解决。
  如今,西泠印社对古老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已经开始向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运作的方向发展。今年9月30日,西泠印社在杭州河坊街开出了旗舰店,第二家直营店已于10月8日进驻北京中国美术馆。
  虽然老字号走加盟连锁之路是品牌拓展的通衢大道,然而失败的先例也不是没有,天津“狗不理”加盟店“砸牌子”的事件就是前车之鉴。为此,西泠印社放慢了特许经营的脚步,而是大步迈向相关产业的开发。
  目前,西泠印社的商标没有作为无形资产直接评估进入公司股份,而是依然归属在西泠印社社委会旗下。任何下属公司都是和社委会签订协议后有偿使用这一品牌,保护品牌的成本也由社委会来支付。通过这样的直接管理模式,将这块“金字招牌”紧紧揽在西泠印社社委会怀里,避免了不必要的品牌纠纷。钱伯皓说:“现在我们的手头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将品牌进行有效转化,消费者认同我们的金石篆刻产品,可能不一定会认同我们出版社出版的教辅书籍。因此,提高品牌质量才是光大这一‘百年老招牌’的出路。”